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第14段

世家 · 第49卷 · 第14段

绛侯、灌将军等曰:“吾属不死,命乃且县此两人。两人所出微,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,又复效吕氏大事也。”於是乃选长者士之有节行者与居。窦长君、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,不敢以尊贵骄人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记述了汉文帝初年,功臣集团对窦皇后两位兄长的处置与防范,是一段极能见出汉初政治气候与太史公笔法的文字。 先疏通文义。绛侯,即周勃,文帝初任右丞相;灌将军,即灌婴,时任太尉,二人皆是铲除诸吕、迎立文帝的核心功臣。“吾属不死,命乃且县此两人”,县字通悬,悬挂之意。这句话是说,我们这些人虽然幸免于吕氏之难而未死,但身家性命今后恐怕就悬挂在这两个人身上了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