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》第49段

世家 · 第46卷 · 第49段

王之遇杀,其子法章变名姓为莒太史敫家庸。太史敫女奇法章状貌,以为非恒人,怜而常窃衣食之,而与私通焉。淖齿既以去莒,莒中人及齐亡臣相聚求王子,欲立之。法章惧其诛己也,久之,乃敢自言“我王子也”。於是莒人共立法章,是为襄王。以保莒城而布告齐国中:“王已立在莒矣。”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记述齐湣王遇害之后,其子法章隐姓埋名,辗转复国的经过。先疏通文义。“湣王之遇杀”的“遇”是被害之意,“遇杀”即被杀。淖齿弑齐湣王事,在本卷前文已见。法章是湣王之子,国破父死,流亡至于莒城。“变名姓”便是改名换姓,隐匿真实身份。“莒太史敫”是莒国的太史,名敫。太史一职,在先秦掌文书、历法、祭祀等事。“家庸”之“庸”,通“佣”,即受雇佣的仆役。法章在太史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