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赵世家》第21段
晋顷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、羊舌氏,分其邑为十县,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。晋公室由此益弱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文字虽然简短,却是春秋末年晋国政局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标志性事件。晋顷公十二年,即周敬王六年,公元前514年。所谓“六卿”,是指当时晋国执政的六家世卿:范氏、中行氏、知氏、韩氏、赵氏、魏氏。“以法诛”,是指以国家法令的名义进行诛讨。“公族”,在这里特指晋国公室的同姓宗族。祁氏、羊舌氏,是晋国历史悠久的公族,其祖先可追溯至晋献公之前。祁氏之祖为晋大夫祁奚,…
晋顷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诛公族祁氏、羊舌氏,分其邑为十县,六卿各令其族为之大夫。晋公室由此益弱。
这一段文字虽然简短,却是春秋末年晋国政局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标志性事件。晋顷公十二年,即周敬王六年,公元前514年。所谓“六卿”,是指当时晋国执政的六家世卿:范氏、中行氏、知氏、韩氏、赵氏、魏氏。“以法诛”,是指以国家法令的名义进行诛讨。“公族”,在这里特指晋国公室的同姓宗族。祁氏、羊舌氏,是晋国历史悠久的公族,其祖先可追溯至晋献公之前。祁氏之祖为晋大夫祁奚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