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郑世家》第27段
灵公元年春,楚献鼋於灵公。子家、子公将朝灵公,子公之食指动,谓子家曰:“佗日指动,必食异物。”及入,见灵公进鼋羹,子公笑曰:“果然!”灵公问其笑故,具告灵公。灵公召之,独弗予羹。子公怒,染其指,尝之而出。公怒,欲杀子公。子公与子家谋先。夏,弑灵公。郑人欲立灵公弟去疾,去疾让曰:“必以贤,则去疾不肖;必以顺,则公子坚长。”坚者,灵公庶弟,去疾之兄也。於是乃立子坚,是为襄公。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记述了郑灵公元年因一碗鼋羹引发的弑君事件,以及其后的君位继承,读来令人唏嘘。其中包含几个关键的训诂与制度点,需先为诸君厘清。首先,“鼋”是一种大鳖,非寻常之物,楚人以此为献,可知其珍贵。“食指”即今日我们所说的第二指,古人有以手指动来预卜口福的习俗,并非子公独创,此风俗在《左传》中亦有印证。“染其指”之“染”,是沾、浸的意思,子公见灵公故意不给,竟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