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郑世家》第19段

世家 · 第42卷 · 第19段

二十四年,文公之贱妾曰燕吉,梦天与之兰,曰:“余为伯。余,尔祖也。以是为而子,兰有国香。”以梦告文公,文公幸之,而予之草兰为符。遂生子,名曰兰。

注释摘要

此处所记,乃郑文公晚年一桩极具传奇色彩的子嗣之事,其中涉及名物、梦境与日后郑国政局之走向,宜逐层疏解。 先释文义。文公二十四年,即公元前六四九年。“贱妾”者,位份卑微之侍妾,非正夫人。“燕姞”之“燕”,当作南燕,为姞姓之国,故称燕姞。“梦天与之兰”,梦见上天赐予她一枝兰草。“余为伯鯈”之“伯鯈”,据《左传》所载,乃南燕之祖,相传为黄帝之后,此即梦中天使自道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