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晋世家》第23段

世家 · 第39卷 · 第23段

五年,伐骊戎,得骊姬、骊姬弟,俱爱幸之。

注释摘要

五年,指晋献公五年,即公元前六七二年。骊戎,是西戎的一支,活动于骊山一带,故称骊戎,其地约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南。伐骊戎,即晋献公出兵征讨这一部族。骊姬,即为骊戎之女。骊姬弟,此“弟”字是古文中常见的用法,当“女弟”讲,即指骊姬的妹妹。得骊姬、骊姬弟,是晋国战胜骊戎后,骊戎进献女子以求和的表现。俱爱幸之,是说晋献公对骊姬姐妹二人都十分宠爱。 这一段文字虽短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