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卫康叔世家》第48段

世家 · 第37卷 · 第48段

嗣君五年,更贬号曰君,独有濮阳。

注释摘要

此句记卫国末年之变,当先疏通文义。 “嗣君五年”,即卫嗣君在位的第五年。“更贬号曰君”,此处“贬”字最是紧要,周制诸侯爵分五等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卫国初封为侯,成侯时已自公贬为侯,至此再降一等,直称为“君”。君之号,有地者通称,其位视子、男尤卑,名实之间,卫已不列于诸侯正爵。“独有濮阳”,濮阳是卫都,在河水之北,太行之东,即今河南濮阳一带。“独有”二字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