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卫康叔世家》第15段

世家 · 第37卷 · 第15段

卫君黔牟立八年,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,纳卫惠公,诛左右公子。卫君黔牟奔于周,惠公复立。惠公立三年出亡,亡八年复入,与前通年凡十三年矣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所叙,是卫国公室内部一场历时多年的权力反复。 先疏通文义。“黔牟”,卫群公子,太子伋的同母弟,在惠公被逐后为左右公子所立。“立八年”,指黔牟为卫君八年。“齐襄公”,齐僖公之子,齐桓公之父,当时是齐国国君。“率诸侯奉王命”,是说他以周天子的名义集结诸侯之师,此处的“王”指周庄王。所谓“奉王命”,往往只是诸侯挟天子以令不庭的一种政治名义,未必真是周王主动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