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陈杞世家》第10段
厉公取蔡女,蔡女与蔡人乱,厉公数如蔡淫。七年,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,长曰跃,中曰林,少曰杵臼,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,与蔡人共杀厉公而立跃,是为利公。利公者,桓公子也。利公立五月卒,立中弟林,是为庄公。庄公七年卒,少弟杵臼立,是为宣公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文字记述了陈国一场因淫乱而起的血腥政变,以及此后短短数月间君位的频繁更迭,笔法简劲,而事件脉络纠缠,需仔细梳理。 先疏通文义。“蔡女”,即厉公所娶的蔡国女子。“乱”,此处指私通淫乱。“数如蔡淫”,厉公屡次前往蔡国,与那蔡女幽会行淫。“七年”,指厉公在位第七年。“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”,此句需留心结构,意为被厉公所杀的桓公太子免的三位弟弟。“共令蔡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