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第37段

世家 · 第33卷 · 第37段

公元年,以汶阳费阝封季友。季友为相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交代的是鲁国经历庆父之乱后,政局重归安定的关键安排。 先疏通文义。僖公元年,即公元前六五九年。僖公,名申,是鲁庄公的少子。他在其兄闵公被庆父杀害后,由季友从邾国迎回而立。“汶阳费”指的是汶水之北的费邑。汶阳,汶水北岸,古称山南水北为阳。费,古邑名,其地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北,是鲁国一处极为重要的城邑。以一处如此富庶且位置险要的城邑作为封地,可见封赏之重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