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第31段

世家 · 第33卷 · 第31段

八年,齐公子纠来奔。九年,鲁欲内子纠於齐,後桓公,桓公发兵击鲁,鲁急,杀子纠。召忽死。齐告鲁生致管仲。鲁人施伯曰:“齐欲得管仲,非杀之也,将用之,用之则为鲁患。不如杀,以其尸与之。”庄公不听,遂囚管仲与齐。齐人相管仲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,是齐鲁关系在春秋初期的一个重大转折,也是管仲从阶下囚变为齐相的关节。我们先疏通文义。 庄公八年,齐公子纠来奔。公子纠,齐僖公之子,齐襄公之弟。奔,是政治避难,投奔他国。九年,鲁欲内子纠于齐。内,通“纳”,送入,指鲁国要用武力护送公子纠回齐国为君。後桓公,这个“後”是使动用法,意思是让公子纠后于桓公,即抢在已先立为君的公子小白(齐桓公)之前,夺取君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