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平准书》第29段
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岁,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。其不发觉相杀者,不可胜计。赦自出者百馀万人。然不能半自出,天下大抵无虑皆铸金钱矣。犯者众,吏不能尽诛取,於是遣博士褚大、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国,举兼并之徒守相为利者。而御史大夫张汤方隆贵用事,减宣、杜周等为中丞,义纵、尹齐、王温舒等用惨急刻深为九卿,而直指夏兰之属始出矣。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紧承前文所叙白金皮币之乱,是汉武帝中期财政危机与吏治深刻变化的集中写照。先说“自造白金五铢钱後五岁”,这是指元狩四年造白金三品、元狩五年行五铢钱之后,到了元鼎初年前后。所谓“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”,句中“坐”是因罪获刑之意,“盗铸金钱”即私自铸造白金和五铢钱。当时法令极严,盗铸者死,而天下冒死犯禁者极多,牢狱中待决的死刑犯竟以数十万计。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