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平准书》第13段

书 · 第30卷 · 第13段

初,先是往十馀岁河决观,梁楚之地固已数困,而缘河之郡是塞河,辄决坏,费不可胜计。其後番系欲省底柱之漕,穿汾、河渠以为溉田,作者数万人;郑当时为渭漕渠回远,凿直渠自长安至华阴,作者数万人;朔方亦穿渠,作者数万人:各历二三期,功未就,费亦各巨万十数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承接前文,讲述在连年征伐、府库空虚的背景下,国家又因大规模水利工程而劳民伤财。太史公于此采用了一种由远及近的笔法,先回头补叙一桩旧患,再依次罗列几项不成功的工程,以此见出汉家财政困局实由天灾与人祸交错而成。 “初,先是往十馀岁河决观”,“初”与“先是”叠用,是古人追叙前事的惯常语法,意指在此之前十多年,黄河在观县决口。观县,西汉属东郡,在今河南清丰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