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河渠书》第13段
自是之後,用事者争言水利。朔方、西河、河西、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;而关中辅渠、灵轵引堵水;汝南、九江引淮;东海引钜定;泰山下引汶水:皆穿渠为溉田,各万馀顷。佗小渠披山通道者,不可胜言。然其著者在宣房。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是太史公《河渠书》的收束部分,叙事的时间在汉武帝亲临堵塞瓠子决口并筑宣房宫以后。文义并不艰深,但几个地名与渠名需要稍作疏通。 “朔方”在今内蒙古河套西北部,“西河”在今陕西东部与山西交界一带,“河西”指今甘肃河西走廊,“酒泉”为河西四郡之一。这四个地方都地处西北边陲,当时大兴屯田,引黄河及其支流、山谷之水灌溉。“辅渠”与“灵轵”都是关中地区的水利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