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河渠书》第10段

书 · 第29卷 · 第10段

其後庄熊罴言:“临晋民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馀顷故卤地。诚得水,可令亩十石。”於是为发卒万馀人穿渠,自徵引洛水至商颜山下。岸善崩,乃凿井,深者四十馀丈。往往为井,井下相通行水。水以绝商颜,东至山岭十馀里间。井渠之生自此始。穿渠得龙骨,故名曰龙首渠。作之十馀岁,渠颇通,犹未得其饶。

注释摘要

临晋,指左冯翊临晋县,故地在今陕西大荔县东。重泉,亦左冯翊属县,地在今蒲城县东南。所谓“故卤地”,是久已存在的盐碱地,土中含盐碱过重,不经冲洗改良,禾稼难以生长。这段的意思是:庄熊罴向天子上言,临晋百姓愿意开凿渠道,引洛水灌溉重泉以东一万多顷原有的盐碱荒地。如果真能得到水,可以使得每亩产量达到十石。汉代一亩约当今市亩三分有余,一石约当三十公斤,十石之数在当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