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234段
大馀二,小馀四百三十;大馀十八,无小馀;
注释摘要
这一行是《历术甲子篇》中竟宁元年的历法数据。“竟宁”是汉元帝的最后一个年号,竟宁元年即公元前三十三年。 “大馀二,小馀四百三十”指的是该年前十一月(即冬至所在之月)朔日的干支余分。大馀二,是说这一天的日干支在甲子表中的序号为二,即“乙”日。朔日干支为乙,但并非从子夜零时开始,而是有“小馀四百三十”的余数。按《历术甲子篇》的通例,小馀的分母为九百四十,四百三…
大馀二,小馀四百三十;大馀十八,无小馀;
这一行是《历术甲子篇》中竟宁元年的历法数据。“竟宁”是汉元帝的最后一个年号,竟宁元年即公元前三十三年。 “大馀二,小馀四百三十”指的是该年前十一月(即冬至所在之月)朔日的干支余分。大馀二,是说这一天的日干支在甲子表中的序号为二,即“乙”日。朔日干支为乙,但并非从子夜零时开始,而是有“小馀四百三十”的余数。按《历术甲子篇》的通例,小馀的分母为九百四十,四百三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