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222段

书 · 第26卷 · 第222段

大馀五十五,小馀四百一十九;大馀五十七,无小馀;

注释摘要

这一段出自《历术甲子篇》中“横艾阉茂三年”的历数记录。“横艾阉茂三年”,即汉元帝建昭三年,太岁在壬戌。 这里的两组“大馀”、“小馀”,是太初历用以推算朔日与冬至日的关键数据。我们必须先明白其体例:“大馀者,日也”,指从历元时刻算起,累积日数除以六十(即干支周期)所得的余数,用以定朔日或冬至日的干支;“小馀者,月也”,实则指不足一日的分数部分,以九百四十分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