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172段

书 · 第26卷 · 第172段

十二

注释摘要

此处所列“十二”,是指该年所包含的月数,即一年有十二个月,为平年,非闰年。随后所记“无大馀,无小馀;无大馀,无小馀”,须解其义。此是《历术甲子篇》中推步历法的专门术语与记录格式。“大馀”与“小馀”各有一组,分属前后,不可混淆。前一组“大馀”与“小馀”,用以推算该年岁首十一月朔日的干支。其计算之法,是以上一年的数据为本,加上每年之日余,若所得满一部(六十日)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