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167段
大馀十,小馀六十二;大馀二十二,小馀十六;
注释摘要
这一段文字出自《史记·历书》所附的《历术甲子篇》,是太初历的推步数据记录。这里讲的是“焉逢执徐四年”,即太初改历后的第四个年头。 “大馀十,小馀六十二”,前一组“大馀”与“小馀”指的是该年正月朔日(即正月初一日)的干支与时辰余分。“大馀”记日,以甲子为起点,数至十,即甲戌日。“小馀”记一日以下的分数,一日分为九百四十分,此处六十二分,表示合朔时刻在甲戌日夜…
大馀十,小馀六十二;大馀二十二,小馀十六;
这一段文字出自《史记·历书》所附的《历术甲子篇》,是太初历的推步数据记录。这里讲的是“焉逢执徐四年”,即太初改历后的第四个年头。 “大馀十,小馀六十二”,前一组“大馀”与“小馀”指的是该年正月朔日(即正月初一日)的干支与时辰余分。“大馀”记日,以甲子为起点,数至十,即甲戌日。“小馀”记一日以下的分数,一日分为九百四十分,此处六十二分,表示合朔时刻在甲戌日夜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