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164段

书 · 第26卷 · 第164段

大馀十五,小馀六百五十四;大馀十七,小馀八;

注释摘要

这里的大馀、小馀,是太史公《历书》所附《历术甲子篇》中历法推步的专门术语。大馀指整数部分,小馀指余数部分,二者相配合以定朔日与节气。 此处所记,为“横艾摄提格”年,亦即汉宣帝王凤二年(公元前五十六年)的历法数据。第一组“大馀十五,小馀六百五十四”,是推求该年各月朔日干支的数据。古人以干支纪日,周而复始,由甲子起算,数至第十五日得戊寅,故大馀十五表示该年正月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