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142段

书 · 第26卷 · 第142段

十二

注释摘要

十二。此二字在《历术甲子篇》的历表中反复出现,并非普通数目字,而是特指该年有十二个朔望月,即平年,无闰月。与此相对者,表中或作“闰十三”,指该年为闰年,有十三个月。此处之“十二”或“闰十三”,皆置于每一太岁年名之上,用以标记该年所含之月数,是读此表的关键。 太古六历及汉初所行之颛顼历,皆行四分术,定一岁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,一朔望月为二十九又九百四十分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