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历书》第36段

书 · 第26卷 · 第36段

十二

注释摘要

“十二”二字,在此历表之中,指的是该年包含十二个朔望月,是一个无闰月的平年。 此处需要理解汉代《太初历》的基本常数。一岁之日数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。一月之日数,即一朔望月,为二十九日又九百四十分之四百九十九。以此常数排算,十九年为一章,其中置七个闰月,合二百三十五月。平均每十九年中,有十二年是平年,为十二个月;有七年是闰年,为十三个月。表中凡注“十二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