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孝景本纪》第13段

本纪 · 第11卷 · 第13段

中五年夏,立皇子舜为常山王。封十侯。六月丁巳,赦天下,赐爵一级。天下大潦。更命诸侯丞相曰相。秋,地动。

注释摘要

“中五年”,即汉景帝中元五年,公元前一四五年。所谓“中元”,是因景帝在位期间曾两次改元,史家为加区别,将第二个年号阶段称为“中元”,其后尚有“後元”。此时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已近十年,天下粗安,而景帝身体已渐衰朽,正加紧为身后事布局。 “立皇子舜为常山王。”皇子刘舜,景帝少子,其母为王夫人。常山国,地在今河北中部,本为赵地旧壤。七国之乱后,景帝有意将大国一再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