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第91段
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鬼,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亻塞,故救亻塞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易变,使人不倦,得天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葬长陵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是太史公在《高祖本纪》篇末的总论,也就是所谓太史公曰的史赞部分。它以三代政教精神的流变为纲领,对秦汉之际的历史巨变做出根本性的评判,气局大,思理深,文辞简奥,需要逐层疏解。 先说文字义理。太史公开篇便说夏之政忠。忠在这里并不是后世专指臣事君的道德,而是指一种质朴、厚实、贴近人情自然的为政精神。《说文》解忠为敬也,但在三代语境中,忠更多是直、是质、是浑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