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第115段

本纪 · 第6卷 · 第115段

子婴度次得嗣,冠玉冠,佩华绂,车黄屋,从百司,谒七庙。小人乘非位,莫不忽失守,偷安日日,独能长念虑,父子作权,近取於户牖之间,竟诛猾臣,为君讨贼。高死之後,宾婚未得尽相劳,餐未及下咽,酒未及濡唇,楚兵已屠关中,真人翔霸上,素车婴组,奉其符玺,以归帝者。郑伯茅旌鸾刀,严王退舍。河决不可复壅,鱼烂不可复全。贾谊、司马迁曰:“向使婴有庸主之才,仅得中佐,山东虽乱,秦之地可全而有,宗庙之祀未当绝也。”秦之积衰,天下土崩瓦解,虽有周旦之材,无所复陈其巧,而以责一日之孤,误哉!俗传秦始皇起罪恶,胡亥极,得其理矣。复责小子,云秦地可全,所谓不通时变者也。纪季以阝,春秋不名。吾读秦纪,至於子婴车裂赵高,未尝不健其决,怜其志。婴死生之义备矣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是班固在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篇末的评论,也可以看作《汉书》作者对秦亡之事的史论附益。文字精赅,文气沉郁,其中包含对秦王子婴的评价,以及对司马迁、贾谊旧论的驳议。 先疏通文义。“子婴度次得嗣”,度次,谓依照次序。秦始皇崩,二世胡亥立;二世自杀,子婴以始皇之孙、二世兄子的身份,被赵高立为秦王,故曰“度次得嗣”。“冠玉冠,佩华绂”,玉冠是王者的冠饰,华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