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第110段

本纪 · 第6卷 · 第110段

二世皇帝享国三年。葬宜春。赵高为丞相安武侯。二世生十二年而立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列在《秦始皇本纪》末尾的秦国君主世系简述之中,是对秦二世皇帝胡亥一生及其结局的简笔盖棺。所谓“享国三年”,指二世实际在位的时间。二世于秦始皇三十七年七月即皇帝位,至三年八月在望夷宫被赵高逼迫自杀,前后合计正满三年。“葬宜春”,宜春即宜春苑,在长安城东南杜县之南。本书前文载阎乐逼杀二世之后,“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”,故此处特记其葬地。二世虽为皇帝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