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第36段

本纪 · 第6卷 · 第36段

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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四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阳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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记载了秦始皇三十三年与三十四年间,秦帝国南北两端同时进行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与政治措施。文义上需先疏通几个关键之处。所谓“尝逋亡人”,指曾经逃亡、脱离户籍的人;“赘婿”即男子就婚于女家,在秦代社会地位极低,近乎贱民;“贾人”即商贩。秦法重农抑商,商人与赘婿、逃犯同被视作社会不稳定因素,故首先被征发。“陆梁地”指五岭以南地区,因其地势高亢、居民“陆梁”(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