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本纪》第53段
三年,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,内务耕稼,外劝战死之赏罚,孝公善之。甘龙、杜挚等弗然,相与争之。卒用鞅法,百姓苦之;居三年,百姓便之。乃拜鞅为左庶长。其事在商君语中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文字,记述的是秦国历史上一个根本性的转折点,即商鞅变法的开端,太史公以极为简练的笔法,勾勒出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、阻力、成效与深远影响。 三年,指的是秦孝公三年,即公元前三五九年。卫鞅,便是我们熟知的商鞅。他本是卫国的庶出公子,故称卫鞅,后因在秦受封于商地,号为商君。此时,距孝公颁布那篇痛感“诸侯卑秦,丑莫大焉”的求贤令,仅仅过去两年。说,是游说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