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本纪》第49段

本纪 · 第5卷 · 第49段

献公元年,止从死。二年,城栎阳。四年正月庚寅,孝公生。十一年,周太史儋见献公曰:“周故与秦国合而别,别五百岁复合,合十七岁而霸王出。”十六年,桃冬花。十八年,雨金栎阳。二十一年,与晋战於石门,斩首六万,天子贺以<甫><>。二十三年,与魏晋战少梁,虏其将公孙痤。二十四年,献公卒,子孝公立,年已二十一岁矣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记述秦献公在位二十四年间的若干大事,笔法简劲,而每一事皆关系秦国日后之命运,不可轻忽。 先说“止从死”。从死,即殉葬。秦国自武公以降,多用活人殉葬,穆公死时从死者至百七十七人,国人哀之,作《黄鸟》之诗。此事在《秦本纪》前文已有明载。献公元年便下此令,明令废止人殉,其意义非同小可。它既是对旧俗的矫正,也显示出秦国在经历数世内乱之后,有心收拾人心、移风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