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本纪》第43段
厉共公二年,蜀人来赂。十六年,堑河旁。以兵二万伐大荔,取其王城。二十一年,初县频阳。晋取武成。二十四年,晋乱,杀智伯,分其国与赵、韩、魏。二十五年,智开与邑人来奔。三十三年,伐义渠,虏其王。三十四年,日食。厉共公卒,子躁公立。躁公二年,南郑反。十三年,义渠来伐,至渭南。十四年,躁公卒,立其弟怀公。
注释摘要
厉共公二年,蜀人来赂。 厉共公,是秦悼公之子。二年,即公元前四七五年。蜀,古国名,在今四川成都平原一带。赂,此处不可理解为行贿,而是赠送财物,是诸侯或部族之间通好的一种礼节性举动。蜀人主动前来通好并赠送礼物,说明当时僻处西南的蜀国已感知到秦国的存在与力量,愿意与之交往,这是秦国西南边境相对安定、影响力外溢的表现。 十六年,堑河旁。 堑,音欠,是挖掘、开凿的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