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秦本纪》第25段

本纪 · 第5卷 · 第25段

十四年,秦饥,请粟於晋。晋君谋之群臣。虢射曰:“因其饥伐之,可有大功。”晋君从之。十五年,兴兵将攻秦。缪公发兵,使丕豹将,自往击之。九月壬戌,与晋惠公夷吾合战於韩地。晋君弃其军,与秦争利,还而马{执马}。缪公与麾下驰追之,不能得晋君,反为晋军所围。晋击缪公,缪公伤。於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,晋军解围,遂脱缪公而反生得晋君。初,缪公亡善马,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馀人,吏逐得,欲法之。缪公曰:“君子不以畜产害人。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,伤人。”乃皆赐酒而赦之。三百人者闻秦击晋,皆求从,从而见缪公窘,亦皆推锋争死,以报食马之德。於是缪公虏晋君以归,令於国,齐宿,吾将以晋君祠上帝。周天子闻之,曰“晋我同姓”,为请晋君。夷吾姊亦为缪公夫人,夫人闻之,乃衰跣,曰:“妾兄弟不能相救,以辱君命。”缪公曰:“我得晋君以为功,今天子为请,夫人是忧。”乃与晋君盟,许归之,更舍上舍,而馈之七牢。十一月,归晋君夷吾,夷吾献其河西地,使太子圉为质於秦。秦妻子圉以宗女。是时秦地东至河。

注释摘要

这是秦穆公十四年(公元前646年)至十五年(前645年)间事,紧承前文晋国背约、秦晋交恶之后。 先从字句说起。虢射,晋大夫,虢氏,名射。其言“因其饥伐之”,即趁秦国饥荒而攻伐。“缪公发兵,使丕豹将”,丕豹乃晋臣丕郑之子,其父为晋惠公所杀,故奔秦,穆公用之为将。“合战於韩地”,韩,地名,其地在今山西河津、万荣之间黄河东岸,古韩国故地,非战国七雄之韩。此处“马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