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殷本纪》第12段
帝太甲既立三年,不明,暴虐,不遵汤法,乱德,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。三年,伊尹摄行政当国,以朝诸侯。
注释摘要
这段文字记载了殷商初期一桩极为重要的政治事件,即伊尹放太甲。我们先疏通文义。“帝太甲既立三年”,太甲为成汤嫡长孙,继位三年。“不明,暴虐,不遵汤法,乱德”,是说太甲昏聩不明事理,行事暴虐,不遵守成汤留下的法度,德行昏乱。“放”字在此并非后世所谓流放或放逐,而是安置、安顿之意,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而又非刑罚性质的处置。“桐宫”,据旧注,乃桐地之宫室,或为成汤的离…
帝太甲既立三年,不明,暴虐,不遵汤法,乱德,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。三年,伊尹摄行政当国,以朝诸侯。
这段文字记载了殷商初期一桩极为重要的政治事件,即伊尹放太甲。我们先疏通文义。“帝太甲既立三年”,太甲为成汤嫡长孙,继位三年。“不明,暴虐,不遵汤法,乱德”,是说太甲昏聩不明事理,行事暴虐,不遵守成汤留下的法度,德行昏乱。“放”字在此并非后世所谓流放或放逐,而是安置、安顿之意,是一种带有强制性而又非刑罚性质的处置。“桐宫”,据旧注,乃桐地之宫室,或为成汤的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