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夏本纪》第10段

本纪 · 第2卷 · 第10段

荆河惟豫州:伊、雒、、涧既入于河,荥播既都,道荷泽,被明都。其土壤,下土坟垆。田中上,赋杂上中。贡漆、丝、、,其篚纤絮,锡贡磬错。浮於雒,达於河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是《夏本纪》中叙禹别九州、任土作贡的一部分,专述豫州的地理、水土、田赋与贡道。 荆河惟豫州,这是说豫州的范围,在荆山与黄河之间。荆山,在今湖北南漳县西,是荆、豫二州的分界;河即黄河。惟,是也,表示判断。豫州大致包括了今天的河南省大都,以及湖北、山东、安徽的一部分,地处九州之中央。 伊、雒、瀍、涧既入于河。这四条都是注入黄河的支流。伊水,源出今河南卢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