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海经·海外东经》第7条

海外经 · 第4卷 · 第7条

朝阳之谷,神曰天吴,是为水伯。在𧈫𧈫北两水间。其为兽也,八首人面,八足八尾,背青黄。

注释摘要

朝阳之谷,这是一个具体的谷地名,“朝”读zhāo,取其日出东方之义。谷在何处,经文只说它在𧈫𧈫的北面,位于两条水流之间。𧈫𧈫,即前面所记的两头兽,读作hóng hóng,也就是虹霓之虹的古字,古人视虹霓为两头之兽,与此处方位衔接正合。这个山谷中居住着一位名叫天吴的神,他的神格被明确定为“水伯”,也就是掌管一方水域的河川之神。经文在叙说方位之后,又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