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海经·海内北经》第15条

海内经 · 第7卷 · 第15条

林氏国有珍兽,大若虎,五采毕具,尾长于身,名曰驺吾,乘之日行千里。

注释摘要

林氏国,是《海内北经》西北方的一个邦国,其名“林氏”,二字读如本字,意为以林为氏之族。国中所产的珍兽名叫驺吾,驺音邹,吾音吴,古籍中也常写作驺虞,因上古音吾、虞相通,所指实为一物。驺吾的形体大若虎,身上五采毕具,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黑诸色交错鲜明,并非单一虎纹。最特别的是它的尾巴比整个身体还要长,骑乘它可以一日奔走千里。“乘”即骑乘,“日行千里”状其神速,非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