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皐陶谟》第11节

虞书 · 第4篇 · 第11节

予欲闻六律、五声、八音、在〈七〉治,忽以出纳五言,汝听。予违,汝弼。汝无面从,退有后言。钦四邻。庶顽谗说,若不在时,侯以明之,挞以记之;书用识哉,欲并生哉。

注释摘要

这段文字是帝舜对大禹的训诫,讲的是一场极郑重的人事任命与为臣之道。舜刚刚任命禹总领百官,此刻进一步阐明君主对辅臣的期望,也道出了上古政治中“纳言”“察奸”“弼违”这套监察与谏诤机制的核心。 先疏通字句。 “六律”指十二律中六个阳声之律:黄钟、太簇、姑洗、蕤宾、夷则、无射。“五声”即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个音阶。“八音”指金、石、丝、竹、匏、土、革、木八类材质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