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甘誓》第2节

夏书 · 第7篇 · 第2节

用命,赏于祖;弗用命,戮于社,予则孥戮汝。」

注释摘要

这段军令是夏王启在甘地决战前,对六军将领发出的最后、也是最严酷的约束。它不是劝勉,是赤裸裸的、以祖先与神灵为见证的赏罚二柄。先疏通字句:所谓“用命”,用字在此作遵奉、施行解,命即军令,合起来就是听从并执行战斗命令。“祖”非泛指祖宗,特指出征时载于战车上的祖先神主牌位,也就是木主,代表整个宗族的护佑与裁决。“赏于祖”,便是在这神圣的祖先神主前行赏,意味着这份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