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·大禹谟》第7节

虞书 · 第3篇 · 第7节

帝曰:「皋陶,惟兹臣庶,罔或干予正。汝作士,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。期于予治,刑期于无刑,民协于中,时乃功,懋哉。」皋陶曰:「帝德罔愆,临下以简,御众以宽;罚弗及嗣,赏延于世。

注释摘要

这一节是帝舜与皋陶的对话,出自《大禹谟》。这一篇在《尚书》中属于“谟”体,是君臣之间的谋议之辞。但必须首先指明,《大禹谟》并非伏生所传今文《尚书》二十九篇之列,而是东晋梅赜所献古文《尚书》中的一篇,属于公认的伪古文尚书。它的文字是后人缀辑《尧典》《皋陶谟》等经文,并杂采先秦诸子语汇编造而成,非三代原文。认清这一点,我们再来研读其中的义理,则既不至以伪为真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