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林外史·第五回 王秀才议立偏房 严监生疾终正寝》第2节
正要退堂,见两个人进来喊冤,知县叫带上来问。一个叫做王小二,是贡生严大位的紧邻。去年三月内,严贡生家一口才过下来的小猪,走到他家去,他慌送回严家。严家说:猪到人家,再寻回来,最不利市,押著出了八钱银子,把小猪就卖与他。这一口猪在王家已养到一百多斤,不想错走到严家去,严家把猪关了。小二的哥子王大走到严家讨猪。严贡生说,猪本来是他的:「你要讨猪,照时值估价,拿几两银子来,领了猪去。」王大是个穷人,那有银子,就同严家争吵了几句﹔被严贡生几个儿子,拿拴门的闩,赶面的杖,打了一个臭死,腿都打折了,睡在家里。所以小二来喊冤。知县喝过一边,带那一个上来问道:「你叫做甚么名字?」那人是个五六十岁的老者,禀道:「小人叫做黄梦统,在乡下住。因去年九月上县来交钱粮,一时短少,央中向严乡绅借二十两银子,每月三分钱,写立借约,送在严府,小的却不曾拿他的银子。走上街来,遇著个乡里的亲眷,他说有几两银子借与小的,交个几分数,再下乡去设法﹔劝小的不要借严家的银子。小的交完钱粮,就同亲戚回家去了。至今已是大半年,想起这事来,问严府取回借约,严乡绅问小的要这几个月的利钱。小的说:『并不曾借本,何得有利?』严乡绅说小的当时拿回借约,好让他把银子借与别人生利﹔因不曾取约,他将二十两银子也不能动,误了大半年的利钱,该是小的出。小的自知不是,向中人说,情愿买个蹄、酒上门取约。严乡绅执意不肯,把小的驴和米同稍袋都叫人短了家去,还不发出纸来。这样含冤负屈的事,求太老爷做主!」知县听了,说道:「一个做贡生的人,忝列衣冠,不在乡里间做些好事,只管如此骗人,其实可恶!」便将两张状子都批准,原告在外伺候。早有人把这话报知严贡生,严贡生慌了,自心里想:「这两件事都是实的,倘若审断起来,体面上须不好看。『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』!」卷卷行李,一溜烟走急到省城去了。
注释摘要
这段里告的两桩状子,告的都是严大位。严大位就是上下文中称呼的严贡生,大位是他的名字,贡生则是从生员中选拔出来、可以入国子监读书的功名身份。他虽不是实缺官,在乡里已经算士绅,所以黄梦统称他严乡绅,汤知县也说他忝列衣冠。衣冠原指士大夫的穿戴,这里代指有功名、有体面的人。紧邻是紧挨着的邻居。利市是吉利、顺遂的意思。押着出了八钱银子,是说严家硬逼王家拿出八钱银子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