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第9章

公孙丑 · 第3卷 · 第9章

孟子曰:「伯夷非其君不事,非其友不友。不立于恶人之朝,不与恶人言;立于恶人之朝,与恶人言,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。推恶恶之心,思与乡人立,其冠不正,望望然去之,若将浼焉。是故诸侯虽有善其辞命而至者,不受也。不受也者,是亦不屑就已。柳下惠,不羞污君,不卑小官。进不隐贤,必以其道。遗佚而不怨,厄穷而不悯。故曰:『尔为尔,我为我。虽袒裼裸裎于我侧,尔焉能浼我哉!』故由由然与之偕而不自失焉,援而止之而止。援而止之而止者,是亦不屑去已。」孟子曰:「伯夷隘,柳下惠不恭。隘与不恭,君子不由也。」

注释摘要

这一章,孟子通过伯夷与柳下惠的对比,阐发君子处世的尺度问题。我们先疏通人物。伯夷,商末孤竹君之子,与其弟叔齐互让君位,后逃至周。武王伐纣,二人扣马而谏。周有天下,伯夷叔齐耻食周粟,隐于首阳山,采薇而食,最终饿死。孔子在《论语》中屡称其“不降其志,不辱其身”。柳下惠,鲁国公族,名获,字禽,食邑柳下,谥惠,以善于讲究礼节、不因环境恶劣而改变自己的原则著称。但本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