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告子上》第14章
孟子曰:「人之于身也,兼所爱;兼所爱,则兼所养也。无尺寸之肤不爱焉,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。所以考其善不善者,岂有他哉?于己取之而已矣。体有贵贱,有小大。无以小害大,无以贱害贵。养其小者为小人,养其大者为大人。今有场师,舍其梧槚,养其樲棘,则为贱场师焉。养其一指,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,则为狼疾人也。饮食之人,则人贱之矣,为其养小以失大也。饮食之人,无有失也,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?」
注释摘要
这一章是孟子关于身心修养、价值取舍的重要论述,需要对其中几个关键词语先作疏通。 “兼所爱”的“兼”,是统括、全都的意思。“尺寸之肤”,一寸一尺的皮肤,极言其微小。“考其善不善者”的“考”,是考察、省察之意。“于己取之”,赵岐注解说“取,犹求也”,就是向自身去寻求、去反省。 下面有几个名物需要说明。“场师”,是掌管场圃、种植树木的人。“梧槚”,“梧”是梧桐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