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乐记·乐本》第3节
礼乐刑政,其极一也;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。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。情动于中,故形于声。声成文,谓之音。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,其政和。乱世之音怨以怒,其政乖。亡国之音哀以思,其民困。声音之道,与政通矣。
注释摘要
这一节出自《礼记·乐记》中的《乐本》篇,文体属于通论,集中阐发音乐的根本原理及其与人心、政教的深刻关系。这里不是记述具体礼仪,而是子思、公孙尼子等七十子后学对礼乐精神的系统推演。 我们先疏通字义。极,指终极目标、根本宗旨,郑玄注“极,至也”,就是说礼乐刑政四者的终极指向是同一个归宿。治道,即治理天下的根本道理与秩序。“凡音者,生人心者也”这个“生”字,不是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