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记·礼运·大同》第27节
所以养生送死、事鬼神之大端也。所以达天道、顺人情之大窦也。「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,故坏国、丧家、亡人,必先去其礼。故礼之于人也,犹酒之有糱也,君子以厚,小人以薄。「故圣王修义之柄,礼之序,以治人情。
注释摘要
这一段出自《礼记·礼运》篇,是通论性质的文字,旨在总结礼的根本功用与圣人制礼的大义。这番话上承人義、人情之辨,下启大顺之治,是礼学思想的结穴之论。 先疏通几个字。这里“大端”的端,不是寻常的端点或开头,而是指根本、纲领、最主要的凭借。“大窦”,窦音dòu,本义是孔穴、通道,这儿比喻礼是天道与人情得以流通、宣泄、贯达的总出口、总通路。“不可以已”,已是停止、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