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韩非子·亡征》第7节
好以智矫法,时以行杂公,法禁变易,号令数下者,可亡也。无地固,城郭恶,无畜积,财物寡,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,可亡也。穜类不寿,主数即世,婴儿为君,大臣专制,树羁旅以为党,数割地以待交者,可亡也。太子尊显,徒属众强,多大国之交,而威势蚤具者,可亡也。
注释摘要
《亡征》全篇犹如一张冷峻的病理清单,罗列了四十七种可能导致邦国覆灭的症候。此段所列的四条,聚焦于法治的自我崩坏、国之守备的废弛、君主世系的危脆以及储君权势的畸形膨胀,无一不是韩非所洞察的权力根基遭受虫蠹的征兆。 先疏通字词名物。第一条“好以智矫法”,“矫”是曲解、擅改、违背的意思,指的是君主喜好凭个人的小聪明去扭曲既定的法度。“时以行杂公”,“行”指私行、…